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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领取缴纳个税
企业年金领取缴纳个税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28 07:26:39
已帮助215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年金领取 个人所得税要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个人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
,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
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领取年金时应按上述文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对年金领取 个人所得税要如何缴纳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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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领取缴纳个税
卢晓迦
问题:怀孕期间 公司社保不正常缴纳 拖欠 导致生孩子无法报销 无法领取生育津贴怎么办
您好,按照这种情况,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自用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企业自用房产属于房产税免于征税的项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邮政企业可以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啥意思
浙江省邮政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各分公司为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总分机构增值税缴纳办法 1.浙江省邮政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见附件1)提供邮政服务(包括其他应税服务,统称邮政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2.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3%。
宁飞龙
问题:失业保险缴纳不满一年,不是自愿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你好,领取失业金前提是单位解除合同,自己离职是拿不到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个人自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缴纳多少年多少岁才能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根据《社会保险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交社会养老保险年龄规定一般是在60周岁(男)以下,女性职工一般是在55周岁以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失业金领取时间,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吗?
1、根据《关于南京市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劳福字〔1999〕24号)规定,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且尚未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区申请个人参保手续。2、如果您具有南京市户籍,暂未在企业就职,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及《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等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区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3、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夏令时下午2:30—5:30)拨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应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几个人朋友和一家公司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然后我们公司已经成立一年多了,今年公司已经有业务产生了,所以不能再零申报了,请问有限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事例是怎么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由此可见,合伙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由此可见,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纳税义务,其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根据上述“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企业应当将应纳税所得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将分得的所得视为投资收益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以有限合伙人的自己名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各合伙人都应当按应享受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第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因为合伙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范畴,所以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不属于免税收入。第三,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只能用该合伙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笔者认为,合伙企业的盈利可以抵减有限合伙人当年的亏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缴纳房产税能怎么核定
对于企业缴纳房产税能怎么核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征收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1]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2、房产税的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86年10月30日 云政发[1986]155号[2]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我省规定开征房产税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均应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缴纳房产税。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指城市,系指批准设立的市;县城,系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报省税务局备案。第四条 除《条例》第五条免税的规定外,下列房产亦不征房产税:一、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二、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第五条 房产税的减免税权限为:一、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二、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 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三、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房产税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3] 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还没正式营业去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121号)文件的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施工企业的应纳房产税税款,应该通过会计科目的应交税金来进行核算,根据借减贷增的原则,在该科目下方,用贷方的数额来表示企业应该缴纳的房产税数额,借方则表示公司已经交过的房产税税额,贷方减去借方的余额表示该企业应缴纳但是还没有缴纳的税款。具体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数额根据发生额,如实填写。如果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房产税,比如是通过银行存款缴纳的,那么分录就做如下所示: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银行存款在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房产的原值,一次性扣除其百分之三十,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如果房屋用来出租,就需要按照租金缴纳房产税,税率12。
石志忠
问题:请问各位老师,不先交纳契税,可以先领取他项权证吗?
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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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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