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拆迁赔偿统一标准如下:
首先,是关于房产本身的补偿费用,此项费用主要依据房产的结构特征与折旧状况进行划分等级,并以每平米所含价格为准进行核算;
其次,就是关于过渡时期的住房补偿费用,这项费用主要依据临时生活条件的优劣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按照在拆迁房屋内居住的家庭成员人数按月给予相应补贴;
最后,还有一项奖励性的补偿费用,这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对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考量以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对于那些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的被征收人来说,如果他们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仍未达到45平米,那么不足的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