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之前签署过认购协议,并支付了首付款项,尽管尚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仍有可能申请取消交易。
然而,退房属于违约行为,需要依据先前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若当事人事先在特定期限内就未来合同签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份认购书、订购书或预订书便构成了预约合同。
当一方向另一方未能依照预约合同中所规定的制定合同义务执行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反预约合同的事实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也明确指出,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