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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二手房合同能否要回定金

解除二手房合同能否要回定金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5-19 18:35:15 已帮助12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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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二手房合同能否要回定金
在处理解除二手房合同的过程中,若购房者依照约定严格履行了相关义务,那么其所缴纳的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回来的。
对于此类情形,应当将定金折算为相应的购房款或者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然而,如果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们无法顺利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因为我们和购房者就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同的理解与意愿而导致签订失败的话,这些都不能视为我们中的任意一方负有责任。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也是有可能被追回的。
最后,倘若售房者单方面违约,并决定解除二手房合同,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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