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纠纷,最为频繁出现的问题往往集中于违反合约义务这一领域。
而当某一参与方未能尽到依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是在履行过程中未按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便需承担进一步履行合同、执行补救策略以及给予相应损失补偿等多方面的责任。
就货币金额而言,倘若某一参与方未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或报酬,那么另一方有权代表该方索取价款或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交易合同中,违约金具体额度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身意愿开展自由商议;
同时,房屋买卖合同中也常常就“延迟履行罚金”做出具体规定,旨在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方面的违约行为进行相应追究。
然而,这部分违约金仅会在一方严重违反使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才会被施加。
反之,若合同得以顺利执行,违约责任的追究则主要参考“延迟履行罚金”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