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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概念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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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参与同际竞争,从1985年开始,我国按照国际惯例,逐步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即在企业产品出口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单证等,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再退还给该企业。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大肆骗取出口退税活动,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了实现其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他们千方百计地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用于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而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为他人非法提供这些出口退税凭证,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使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危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海关总署《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退税报关单系海关总署统一印制并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由出口企业按规定办理申领手续,认真填写,海关凭以受理报关,经严格审核后盖上海关检讫章将报关单封入关封,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的一种出口退税凭证。海关受理报关时,对出口企业采取以少报多,以次充好,以低税率产品冒充高税率产品等企图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现场发现部分由海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中国银行联合发布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单,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以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提交这一核销单。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上述出口退税凭证工作中,违反国家的上述规定,图私利、徇私情,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出门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条件。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算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只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否则不构成犯罪,可作为一般徇私舞弊行为,由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指致使犯罪分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得逞,国库税款损失重大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承担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算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职责的海关工作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凡是办理出口退税凭证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对此后果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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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种形式,即徇私办理发售发票、徇私办理抵扣税款、徇私办理出口退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相比,比较容易区分,在此不再赘述,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相比,其区别主要表现为:一是行为发生的阶段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徇私办理出口退税往往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并以伪造或非法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为前提,二是行为发生的部门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发生在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徇私舞弊出口退税则发生在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的工作之中。三是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徇私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后者是徇私办理出口退税。

    (二)区分本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它与本罪的区别主要有:

    1、犯罪主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则为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假报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劣报优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舞弊,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

    3、侵犯的客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同时还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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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量刑标准

    税务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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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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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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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7:17:52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所述:若属于无房户并支付房租的情况,可以进行提取;当个体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账户已经封存超过6个月之久(含),以及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达到24个月之上(含)并且账户处于已封存状态时,均有资格申请提取公积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也可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对于那些生活状况严重困难,享受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群,同样有权申请提取公积金;在购买、建设、翻新或大规模修理自有住房的过程中,或者需要偿还自住住房的抵押贷款利息的时候,个人都具备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最后,一旦移民他国,同样可以申请提取这部分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4-04-08 07:14:44

海南个体户需要交税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个体工商户需履行缴纳税款义务。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便须依照法律法规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事宜。个体工商户务必依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准确无误地设立相应帐册,并科学合理地开展核算工作。关于个体户的税收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点:首先,对销售商品的商户征收3%的增值税;其次,根据所缴纳的增值税额,还需额外支付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再者,需上交约占销售额2%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若个体户每月的经营收入低于5000元,便可豁免征收增值税或是营业税,同样亦无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4-04-08 07:12:03

未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在实践中的劳动雇佣关系中,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所承诺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义务,多数情况下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完全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或是没有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实际需求,提供充足的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此等工作条件既包含了硬件设备(例如生产相关的工具器材),又囊括了软件设施(举例来说就是网络服务)。因此,导致劳动者无法顺利地展开正常工作,员工无法按照预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的客观事实。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4-04-08 07:07:25

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需要纳税吗?

吕锐律师

吕锐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z具体说一下是什么情况

2024-04-08 06:50:43

公司规定单双休违法不?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公司规定单双休不违法。

2024-04-08 06:49:08

退休人员返聘,年收入45万,兄弟二人有一个老人,请问个税如何缴纳

时龙律师

时龙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

2024-04-08 06:45:05

你好,我买的房子99平多一点,房契税能退吗?

钱威律师

钱威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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