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情况下,租户可以单方面撤销合同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因素:first,如若出租方未能依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租户交付所需房屋,并在经过租户的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之内交付;secondly,如果出租方所交付的房屋无法满足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各项约定甚至严重影响到租户对该房屋的使用目的;thirdly,倘若出租方已经交付给租户的房屋存在明显的隐患或者缺陷,以至于可能会危及租户的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fourthly,倘若出租方没有尽职履行其对房屋的定期巡检和维修改造责任,导致房屋无法保障租户的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lastbutnotleast,也包括出租方未能按约支付租金,从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