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工程款拖欠且拒绝验收的情况时,您可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进行应对:首先,通过电话与书面信件的双重方式进行催收。频繁地联系施工方的公司,查询工程款项的进展状况。在进行电话沟通时,务必要进行全程录音,以防施工方从中寻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债务责任,从而预先做好证据保存工作。其次,亲自前往对方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以便更直接的了解账户拖欠原因。再者,选择委派律师对其进行催收服务。假如您感觉个人对工程款回收流程存在理解障碍或时间不足,便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便可以向当地法庭提出诉讼申请。在此过程中,务必提交担保函以冻结施工方的部分资产,防止其恶意转移财产。此外,所有这些操作都需要您提供详细并且准确的信息。《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