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并不等同于工程分包,准确来说,工程分包应仅仅限于专业性工程的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方依据其总承包合同的明确约定或经过业主(建设单位)的特许授权,将承包工程中的某些部分工程承包给具备相匹配资质等级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的行为。
而劳务分包则是指工程承包方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已经取得劳务承包资质的另一家施工企业来承担和完成的行为。《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