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控告股东在行使职权期间滥用职权接受货款并携款潜逃,那么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职务侵占罪行。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当组织内,参与者出于个人利益而非工作所需,利用其职务上所获得的优势,擅自将本单位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