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客体要件。
该种犯罪行为主要侵害的对象是公共与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有些犯罪活动尽管同样采用欺骗策略,甚至追求某种非法经济利益,但是由于其伤害的客体并不局限于财产所有权,因此无法纳入诈骗罪的范畴。
(2)客观要件。
这种犯罪在客观层面主要表现为利用虚假手段来侵吞数额较大的公众财产。
首先,行为者实际实施了欺诈行为,这种行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第一个是虚构事实,第二个则是隐瞒真相;
实际上它是使受害者陷入误判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在于,无论在何种情景中,都能让受害者产生误解,并按照行为人预设的思路做出财产处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只要他们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原则上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罪犯。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意识上主要体现为明知道而故意为之,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