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经授权对他人照片进行恶意篡改,无疑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益的侵害。
为了保障公民在现代社会中的人格尊严和隐私安全,每个人的肖像权利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成为维护我们人身权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任何类型的照片恶搞均势必侵犯他人物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受害者有权向责任人提出立即终止侵权的请求;
如行为人目的在于谋取商业利益,则更应负起全部赔付责任,严惩不贷。《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