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立即致电消费者维权热线进行举报。
同时,如果您选择通过信件、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以及12315网络投诉平台等途径进行投诉,那么您需要详细注明以下内容:
包括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居住地以及联系电话等;
被投诉方的具体名称、地址;
投诉的具体要求、原因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
以及投诉的时间等关键信息。
对于以电话或亲自上门等方式进行投诉的消费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上述所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
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