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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公司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来衡量一个公司的福利待遇怎么样,因为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取出来的。而且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缴纳的比例还比较的高,那么长沙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住房公积金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您的单位性质决定的:
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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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房公积金,其是由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职工是可以提取出来进行使用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然后按照相应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材料。但是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以长沙市为例,将长沙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进行介绍。
长沙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
一、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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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社会保障福利也越来越好,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企业都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对于长沙地区的人们来说,会比较关注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以下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租房满半年才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通知》规定,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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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买房时选择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这是因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不仅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低,而且贷款手续也会相对简单一些,同样,长沙的朋友也会有同样的选择,贷款之需要了解贷款额度,准备好首付款,但是大家很少了解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什么样的,也就很难知道贷款额度以及该准备多少首付款了。下面小编就仔细给大家讲讲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1、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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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房时,如果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买房。各地政府对个人买房所制定的政策不同,会影响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决定。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受到长沙市民的高度关注,我们来了解一下长沙政府对于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
1、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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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委托人是公司的董事,现委托人特别授权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出席公司交该公司对外融资、担保事宜的董事会会议,并就上述事宜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代理人在上述对外融资、担保董事会决议上签字、表决均认可,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日期
代理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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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构成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一年内。
解析: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超过规定的时效,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但是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卖房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宅基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该民事行为应属无效。
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双方签订的卖房协议应属全部无效,双方应相互返还各自所取得的财产。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到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离职的,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