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大家难免会和单位产生一些纠纷,很多人会选择通过劳动人事仲裁来解决问题。可有时候,仲裁申请交上去了,却收到了不予受理的通知,这就让人很头疼。那到底劳动人事仲裁不予受理会有哪些理由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
一、不属于劳动人事仲裁受案范围
劳动人事仲裁有其特定的受案范围,只有符合条件的争议才会被受理。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一般属于受案范围。但如果是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或者是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等,就不属于劳动人事仲裁的受案范围。举个例子,小李是一名住家保姆,她和雇主因为工资发放问题产生了争议,她去申请劳动人事仲裁,就很可能会因为不属于受案范围而不被受理。
二、超过仲裁申请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仲裁委可能就会不予受理。比如,小张在离职后发现单位少发了他一笔奖金,但是他在离职两年后才去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很可能以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还是有可能被受理的。
三、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全
申请劳动人事仲裁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比如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如果材料不齐全,仲裁委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就可能导致不予受理。例如,小王申请仲裁时只提交了仲裁申请书,没有提供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仲裁委通知他在一周内补充,他却没有按时补充,那么仲裁委就可能不予受理他的申请。
四、申请人主体不适格
劳动人事仲裁的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果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仲裁委也会不予受理。比如,小赵不是某单位的员工,却以该单位员工的身份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就会因为申请人主体不适格而不予受理。
当遇到劳动人事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时,大家也别慌。首先要仔细查看不予受理通知书上的理由,然后根据不同的理由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不属于受案范围,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可以尝试寻找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果是材料不齐全,及时补齐材料;如果是申请人主体不适格,要确认自己的身份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人事仲裁不予受理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如何选择其他解决途径、怎样准备新的材料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影响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后续的解决流程,让你在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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