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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合同及劳动纠纷律师刘欢:擅解多类民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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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227人看过
导读:刘欢自2019年起在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执业,深耕民商事领域。曾代理中国银行追索贷款,为银行处理70余起案件;代理泗县强英饲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在劳动争议案中,为被告刘X免除用工主体责任;在工资纠纷里,助原告蔡XX讨回62687元工资。
安徽宿州合同及劳动纠纷律师刘欢:擅解多类民商案

处理劳动争议

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侧重诉讼。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四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各被告是否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刘欢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各被告地位角色,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的答辩意见,判定被告刘X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成功为刘X免除责任。

解决工资纠纷

在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蔡XX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争议焦点是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工资。

刘欢作为原告蔡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帮助蔡XX成功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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