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开封劳动与合同纠纷律师刘振宇:处理多类争议案件

开封劳动与合同纠纷律师刘振宇:处理多类争议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68人看过
导读:刘振宇律师2019年起执业,服务开封地区。在劳动与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如代理河南XX公司劳动争议案,成功驳回员工多项诉求;代理郑州XX公司上诉案,部分确认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开封劳动与合同纠纷律师刘振宇:处理多类争议案件

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服务于河南开封地区,现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尤其专注于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其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涵盖诉讼与非诉业务,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

在河南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上诉人贾X与被上诉人河南XX公司产生纠纷。贾X称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单方强行搬离其办公物品、未支付工资,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保等。刘振宇律师虽未直接参与此案件,但从被告代理视角来看,公司一方进行了有力抗辩。公司指出未欠薪,已支付工资且工资构成与贾X主张不符;贾X因不接受调岗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缴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最终一审二审均支持了公司观点,驳回了贾X的多项诉求,成功为公司减少了潜在的赔偿责任

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郑州XX公司与刘X的劳动争议案中,刘X起诉要求确认与公司自入职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称与刘X不具备订立劳动关系的主观意愿及客观条件,双方是暑假短期劳务合作模式。一审法院认定自刘X入职起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未明确劳动关系截止日期不当,最终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刘X入职至到某职业学院报到日。在此案中,公司通过上诉部分达成了确认与刘X部分时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结果,减少了可能承担的劳动关系责任。

网站地图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