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执业证号为16501201511697342。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还担任多个仲裁委的仲裁员,承办案件超200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
这是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某物业公司作为被告,被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员工的家属起诉到法院。原来,这名员工在工作时意外身亡,家属想让物业公司担责,要求确认从事发当日起员工与物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原告称,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开会、通知体检、发面试及录用短信,这是对原保洁团队直接管理和招用,该和死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物业公司辩称,和保洁公司签的是合法服务外包合同,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打卡要求是基于外包合同的监督义务,不算直接用工管理。而且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工资由保洁公司发,事发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没资格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吴静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精准定位案件核心。紧扣“服务外包”性质,向法庭说明外包管理和直接用工管理不同,用合同、通知、工资支付等证据,证明保洁人员还属于保洁公司,隔离了物业公司责任风险。她还敏锐捕捉到“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个关键事实,提交户籍证明,否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对于原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建立劳动关系”的说法,吴律师准确援引法律规定,避免了法律适用混淆。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指出,死者超60岁,无建立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物业公司发通知是磋商阶段,不算实际用工;死者未享养老保险待遇和物业公司无关。
法律干货
明确外包关系:企业采用服务外包模式时,要明确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保留好合同、通知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的监督,而非直接用工。
关注劳动者年龄:招聘员工时,留意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超龄劳动者和单位一般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准确适用法律:遇到劳动关系纠纷,要准确引用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复杂的劳动关系纠纷中,专业法律知识和精准策略有多重要。吴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物业公司厘清责任,维护了合法权益。大家遇到法律问题别慌,找专业律师,就能更好地应对。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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