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认定劳动关系,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时可参照这些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关系证认定不通过该如何维权
若劳动关系认定不通过,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仔细审查认定结果,明确不通过的具体原因。若因证据不足,可收集新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银行转账明细)、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上级行政机关重新审查认定结果。
最后,还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自收到不予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劳动关系认定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获得公正的认定结果。
三、劳动关系认定不通过维权有哪些法律途径
若劳动关系认定不通过,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一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审查认定。二是民事诉讼,若因证据等问题致认定不通过,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新证据,以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相应权益,要求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等。三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虽劳动关系未认定,但劳动权益受侵害,可向其反映,由其调查处理。
当我们了解了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认定劳动关系证后,劳动者可享受哪些权益保障,像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等。另外,若劳动关系证认定过程中出现争议,劳动者该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的法律途径可走。劳动关系证的认定在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它关乎着劳动者的诸多切身利益。如果你对劳动关系证认定后的权益、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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