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个人意愿包含被迫离职情况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被迫离职属于非个人意愿离职的范畴。
非个人意愿离职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并非劳动者主动、自愿提出,而是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或主动行为导致劳动者被动离职的情形。被迫离职具体指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如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此类离职的核心特征是离职的直接原因系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行为,劳动者的解除决定具有被动性,并非基于个人自主意愿。因此,被迫离职符合非个人意愿离职的法律定义。
法律后果上,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被迫离职的,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与主动自愿离职(如提前30日通知解除)无经济补偿的后果形成明确区分。
综上,被迫离职属于非个人意愿离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权益。
二、非个人意愿离职公司应怎样赔偿
非个人意愿离职,通常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存在如未按规定支付赔偿金等情况,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非个人意愿离职公司应怎样赔偿
非个人意愿离职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同上。
三、员工因公司过错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员工据此解除合同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前。
需注意,月工资以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准,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三倍封顶,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员工需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
当探讨非个人意愿包含被迫离职情况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被迫离职属于非个人意愿的范畴。除此之外,非个人意愿离职还可能包括企业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情况。在企业裁员时,员工往往是被动接受失去工作的结果。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员工也并非主动离开工作岗位。面临这些非个人意愿离职情况,员工可能会有诸多权益保障方面的疑问,比如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若你在非个人意愿离职的相关问题上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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