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辞退工资没有立马结清怎么办没有合同
首先,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被辞退后工资未立马结清,可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要求其及时支付。
其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三,还能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同时,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主张双倍工资。
二、被辞退工资补偿是按底薪算吗
被辞退工资补偿不是按底薪算,而是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三、被辞退工资应当当天结清吗
法律未强制规定被辞退时工资必须当天结清。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多数企业会按公司既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在辞退当天结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金。
当遇到被辞退工资没有立马结清且没有合同的情况时,除了直接面临的工资结算问题,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订合同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另外,若用人单位辞退行为不合法,劳动者还能主张经济赔偿金。这些权益的争取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证据支撑。如果您对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方式、经济赔偿金的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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