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足额发放工资有何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劳动者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未足额发工资能主张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未足额发工资,劳动者可主张以下赔偿:
1.补足工资差额:要求单位支付所欠工资。
2.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加付赔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未付,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未足额发工资能要哪些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足额发工资,劳动者可主张以下经济补偿:
1.工资差额:用人单位需补足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资差额。
2.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未足额发放工资有何经济补偿时,除了经济补偿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因未足额发放工资而被迫离职,还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通常和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相关。另外,企业未足额发放工资可能还需承担加付赔偿金,具体标准依据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的情况而定。要是你对未足额发放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细节、加付赔偿金条件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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