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工资和说的不一样怎么办
若发工资与约定不一致,首先需明确双方是否有书面劳动合同或其他约定工资标准的文件。若有,可依据该文件与实际发放工资进行对比。若实际发放工资低于约定工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差额部分,并可能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若实际发放工资高于约定工资,且你无异议,可视为双方对工资标准的变更。你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资与约定不符怎么维权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沟通:首先与用人单位核对工资差异原因(如绩效计算、扣除项等),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补足差额。
2.投诉举报: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由其责令限期支付。
3.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1年,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需提交证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条/银行流水(实际发放)、考勤记录等。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内诉至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足额支付报酬)、第八十五条(未足额支付的,逾期加付50%-100%赔偿金)。建议优先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三、加班工资未付如何维权
若加班工资未付,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加班事实及应支付的工资,要求支付。协商过程注意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履行。
3.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4.仲裁: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5.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面临发工资和说的不一样的情况,除了要弄清楚问题根源,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资发放不符合约定,是否会影响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因为这两者通常与工资挂钩,基数不准确可能影响未来的社保待遇和公积金贷款额度。另外,这种情况持续存在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在一些贷款、信用卡申请场景中产生不利影响。若你在处理发工资和说的不一样的后续问题,如社保公积金调整、信用影响消除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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