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加班工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实践中,若劳动者能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邮件、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其主张加班工资获支持可能性较大。若劳动者仅称加班却无证据,而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又拒不提供,比如有电子考勤记录却不提交,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加班工资。所以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加班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也应规范考勤管理等工作。
二、加班工资的追诉期多久
加班工资追诉受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加班工资的加班费具体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区分不同加班情形计算。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1.5倍的工资报酬,即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倍的工资报酬,即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2(或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即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3(或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月工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当我们明确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谁承担之后,还需知晓举证过程中的关键细节。比如劳动者需提供加班事实的初步证据,像加班审批单、工作群加班通知、考勤打卡异常记录、同事证言等;而用人单位若主张已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也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未依法保存两年内的考勤记录,可能面临不利后果。要是你在实际中遇到加班工资举证难、证据收集不全,或是对举证责任划分、证据效力认定仍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思路、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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