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公司换地方8年以上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公司换地方8年以上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0 · 1843人看过
导读:公司更换经营地点,8年以上员工不愿前往可获补偿。因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未就变更达成协议,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8年以上按实际年限计算,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公司换地方8年以上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一、公司换地方8年以上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公司更换经营地点,8年以上员工不愿前往,通常是有补偿的。依据法律,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员工工作8年以上,若满8年不满8.5年,应支付8个月工资补偿;若满8.5年不满9年,则支付9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换地方不去要赔钱吗

公司更换经营地点,员工不去是否赔钱需看具体情况。若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如果搬迁距离较近且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员工拒绝前往公司一般无需支付赔偿

三、公司换地方是否有经济补偿

公司换地方,员工能否获经济补偿需看具体情况。若公司搬迁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与公司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影响,劳动合同可正常履行,员工主动离职则无经济补偿。

公司换地方8年以上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这类情况的核心判断是公司搬迁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履行的重大变化”。若搬迁导致员工通勤成本剧增、生活工作秩序严重受影响,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员工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8年以上工龄的员工,补偿标准通常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满8年不满11年按8个月计算。若公司以“主动离职”为由拒绝补偿,员工可保留通勤记录、协商沟通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是你正面临类似情况,对补偿计算、证据收集或仲裁流程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帮你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争议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争议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