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内要付代通知金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形不属于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不过,若用人单位依据无过失性辞退解除试用期员工,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未提前的需支付代通知金。
二、试用期内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吗
试用期内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试用期工资需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
例如,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其百分之八十是4000元,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42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得低于4200元。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支付工资时,必须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差额,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试用期内要不要付代通知金
试用期内一般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时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该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等。
而在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形,虽法条未明确排除试用期,但实践中通常认为企业应按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合同。
试用期内要付代通知金吗?其实并非所有试用期解除情形都涉及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仅适用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法定情形,且需满足试用期届满前的解除条件。此外,若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员工(如未举证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而非代通知金;若员工主动离职,也不存在代通知金问题。不少人对试用期解除的补偿规则常混淆,若你正面临试用期解除纠纷,想明确自己是否有权主张代通知金或赔偿金,别自行猜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梳理具体情况,给出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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