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n加1的1是怎么赔
“N+1”赔偿中的“1”指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又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需支付代通知金。其标准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能要哪些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分不同情形。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员工主动解除,一般无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员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赔偿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此外,符合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在了解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N+1”中“1”是怎么赔时,我们要明确这“1”通常指的是代通知金。它是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情况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突然离职可能面临的找工作等方面的时间成本等损失。但具体赔偿的标准,是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要是你对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支付条件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相关事宜,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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