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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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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2 · 1699人看过
导读: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一些常见情形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符法定补偿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以下常见情形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符合法定补偿情形。如劳动者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单位无需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例如原工资待遇不变,劳动者拒绝续签,单位无补偿义务。 3.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像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 4.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单位终止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单位在哪些情况下需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单位在多种情形下需进行赔偿: 1.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拖欠工资加班费: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解雇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以下情形可解雇员工: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单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位可不支付。还有就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无需支付。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相关的劳动纠纷问题呢?要是对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认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要点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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