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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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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6 · 2152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的处理规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委按撤回申请处理,重新申请通常不予受理,除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说明申请恢复,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定;有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应提前联系仲裁委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开庭,经审查属实会获准许。
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应该怎么处理

一、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按以下规则处理。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委员会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此后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通常不予受理。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向仲裁委说明情况并申请恢复仲裁程序,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决定。若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庭,应提前与仲裁委联系并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开庭,仲裁委经审查情况属实会予以准许。

二、劳动仲裁时效已过可否诉讼

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仍可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虽然仲裁时效已过,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会审查仲裁时效已过的原因。如果不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可能会驳回当事人基于已过仲裁时效期间的请求。所以,即便仲裁时效已过,仍有诉讼救济途径,但需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应对法院审查。

三、劳动仲裁时效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比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当月就知晓该情况,那么仲裁时效从当月起算。若劳动者在职期间一直未追讨工资,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仍可就之前的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这一规定旨在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劳动仲裁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劳动争议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

在劳动仲裁中,申请人未到是个需要妥善处理的情况。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规定仲裁庭可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但要是被申请人提出了反申请,那么就不受此限,仲裁庭可就反申请进行审理。此外,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在开庭前书面说明情况。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过类似状况吗?或者对申请人未到的后续处理还有别的疑问?若有不解之处,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劳动仲裁相关问题,帮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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