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程序要多长时间时间限制吗
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仲裁申请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程序如何去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可通过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程序走完要多久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长并无固定标准。一般而言,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
仲裁庭通常会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普通程序下,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简易程序一般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能适用简易程序。整个劳动仲裁程序从受理到出结果,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三四个月甚至更久。
劳动仲裁程序时间限制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想必你对劳动仲裁的时间把控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倘若你还想深入了解劳动仲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时间规定,比如遇到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调查时的时间变化,或者当事人申请回避等情况对仲裁时间的影响,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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