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主体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工资债务时,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清偿,且任一合伙人有义务对全部工资债务先行清偿。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若因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工资拖欠,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若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谁担清偿责
合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由该合伙企业负责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以合伙企业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若最终合伙企业财产无法足额支付,普通合伙人需用个人财产继续清偿,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有如下法律规定:首先,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再者,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全体合伙人主张权利,也可以按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部分合伙人主张。
最后,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当面临合伙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了解清偿责任主体至关重要。像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农民工或许还会有其他疑问,比如在确定责任主体后,追讨工资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若合伙人拒绝履行责任又该如何维权等。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