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可通过以下方式:首先,查看劳动者是否有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有单位盖章的“报名表”“登记表”等书面材料。其次,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若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亦可作为证据。再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制服”“门禁卡”等能识别工作人员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若有相关证据且能相互印证,也可确认劳动关系。总之,需综合多方面证据来认定劳动关系,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通常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确定管辖地时,需考虑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注册地等因素。若对管辖地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不包括哪些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主要包括一般时效为一年等情形。不包括的情形通常有: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些不包括的情形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其无法及时申请仲裁而丧失权利。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确认劳动关系时,除了看劳动合同,还有不少要点需关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都能作为有力证据。考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也有助于认定劳动关系。另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同样不可或缺。倘若你在确认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疑问,比如对某些证据的效力、认定标准等拿捏不准,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明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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