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没给员工有效吗
1.协商解除合同的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且需双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若未给员工,员工可能不知合同已解,易引发纠纷,如员工仍履约,单位却称已解除。
2.只有协议书正式交付员工,员工签收或知悉内容后,才具法律效力,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因此,用人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将协议书交给员工,以防法律风险。
二、协商解除合同协议未给员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商解除合同协议即便未给员工,通常也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只要该协商解除合同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协议交付给员工只是一个履行行为,并非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不过,未将协议给员工可能带来风险,比如员工对协议内容有异议,或者公司无法证明已与员工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等。建议公司及时将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交付给员工,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三、协商解除合同未给员工协议书是否合法
协商解除合同后未给员工协议书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协议书是员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获取失业救济、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若用人单位未提供,员工有权要求其提供。若因此给员工造成损害,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没给员工是否有效时,除了协议书本身的效力问题,还存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若员工之后因未拿到协议书而产生权益纠纷,应如何举证。并且,未交付协议书可能影响员工对自身权益的清晰认知和后续处理。倘若员工对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未交付给自己的有效性、可能引发的纠纷处理方式等存在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尽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助你妥善解决这些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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