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局将欠薪案件移交公安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局将欠薪案件移交公安的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且数额较大。像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达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累计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即政府相关部门已下达支付令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薪,但用人单位未履行。
若满足这些标准,劳动局便会将案件移交公安,追究用人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劳动局移交欠薪案至公安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局移交欠薪案至公安需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拒不支付情形: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比如老板隐匿公司资金、直接跑路躲起来。
达到数额标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
三、劳动局移交欠薪案至公安需符合哪些法律条件
劳动局(现多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欠薪案至公安,需符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条件: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等行为;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或雇主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不支付。
2.拖欠的劳动报酬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如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的文书等。
当我们探讨劳动局将欠薪案件移交公安的标准是什么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界定。若欠薪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比如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会被移交公安。而且,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劳动者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也可能触发移交标准。那么,具体怎样才算数额较大?不同地区有怎样的差异?若遇到欠薪情况,如何判断是否会触发移交公安的标准呢?如果您还有这些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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