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中关于遣散费的范围有哪些
遣散费即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范围如下: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支付。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法里遣散费支付条件有哪些
遣散费在劳动法语境下多对应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有: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劳动法里遣散费支付条件是怎样的
遣散费在劳动法里一般指经济补偿。支付条件如下: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
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破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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