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职场上打拼,都希望工作顺风顺水,但有时候难免会遇到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时候,不少人心里都会犯嘀咕,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会支付自己什么费用呢?是只有工资,还是另有其他?这个问题要是没搞清楚,可能会让自己应得的权益受损。接下来咱就详细说说解除劳动关系时涉及的费用问题。
一、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
经济补偿金是很多人关心的一项费用。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定情形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用人单位都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公司正常解除他的劳动关系时,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5000=17500元。
二、赔偿金支付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就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举例来说,小孙和单位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到1年半的时候,单位没有合理理由就把他辞退了,小孙的月工资是6000元,单位这种违法解除就需要支付赔偿金,金额为2×1.5×6000=18000元。
三、工资及加班费结算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不光包括正常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加班情况,还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像小王在离职前一个月,除正常工作外,还加班了10个小时,按照他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每小时50元,那单位在和他解除劳动关系时,就需要支付给他这500元的加班费。结算工资和加班费一般会按照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来,在离职的最近一个工资发放日一并结算。
四、代通知金适用情形
有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代通知金)。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麻烦事。比如单位没按时支付这些费用,或者在支付金额上和劳动者有分歧,该怎么处理?这时候要是处理不好,就会引起新的纠纷,让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有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这些律师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去追回应得的费用,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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