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什么
1.劳动合同终止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况。
2.法定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死亡或失踪、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执照等,还有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约定情形是合同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终止,但约定不能违反法规强制规定。
4.出现其中一种情形,合同即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二、劳动合同终止特殊保护的情形有什么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者,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观察期,合同期满续延至情形消失。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致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的,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3.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合同期满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4.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合同期满不得终止。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续延至医疗期结束。
三、劳动合同终止拖欠工资的情况怎么处理
1.与单位协商,向其说明按时付工资是应尽义务,要求限期支付。
2.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权利受损1年内提出。
4.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什么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例如,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的。另外,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流程,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等事宜。如果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手续办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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