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克扣、
拖欠工资的行为、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建议到当地有
管辖权的
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