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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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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

    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再次,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最后,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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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认定

    (一)本罪与错告的界限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最基本的标志。

    (二)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

    两者都具有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特征。但是,诬陷的内容、目的和性质,又各不相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罚,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种行政纪律处分,因此,从性质上讲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法。对一般诬陷行为,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

    (三)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四)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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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

    1、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3、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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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

    2. 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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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2:36

检察院让带担保人去是要起诉吗

最近回复:

检察院要求带担保人,可能是为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进展和检察院的决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8:21:39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何时聘请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尽快聘请律师,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检察官沟通并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和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从多方面进行专业辩护,争取有利判决。可见,早聘请律师能在案件各阶段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遇到过失致人死亡相关案件等法律问题,建议尽快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2026-06-04 06:42:20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后能否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自诉人能撤案。因为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可自主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2.公诉案件:即便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也不一定撤案。此类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撤案由司法机关定。符合法定撤案情形,司法机关可撤案;不符合则仍依法处理,但和解可从轻量刑。

2026-06-04 03:25:17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可不可以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撤自诉。法院审查,若确认是自愿撤,会准许。 2.公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达成谅解,被害人不追究不必然撤案。因为由国家公诉机关追究责任,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犯罪情节轻,检察院可不起诉;犯罪事实清、证据足,即便和解也会继续诉讼。

2026-06-03 15:16:40

刑事案件问题你好

最近回复:

具体刑事案件涉嫌什么罪名?

2026-06-03 14:45:08

被人强行发生关系,现在已经过去七个月了,当时没有报警,已经发生两次强行。事后,对方把我拉黑,现在已经没有证据了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流程是公安侦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最后到法院判决。如果你是受害人,报案时把证据一起提交,另外别忘了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赔偿。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从公安第一次找你问话或拘留你那天起就可以找辩护人了。现在有认罪认罚制度,事情确实是你做的就如实交代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对公安不立案不服的,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刑拘期间家属见不到人不要慌,尽快委托人去了解情况。

2026-06-03 14:15:31

如果写刑事控告书的话,没有事实证据,然后时间已经过去有七个月了.对方会不会反咬一口说我是自愿的?这边会不会有风险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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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3:33:29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能追回来么?

最近回复: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

2026-06-03 11:54:54

什么算性骚扰

最近回复: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以及是否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性质。如果遇到性骚扰,首先可以明确拒绝,表明自己的立场。其他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单位进行处理。再次,也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寻求帮助,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骚扰行为严重,构成侵权,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06:00:38

犯罪嫌疑人没罪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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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有罪后,即便自认为无罪也有权上诉,上诉权是法定权利,且上诉不会因声称无罪理由不成立而不被受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权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不以有罪为前提。只要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就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原判存在错误,则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这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在二审中争取公正的判决。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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