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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怀孕辞退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

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当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国家也是明确规定了,所有的单位都不可以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此类人群还没有达到符合工作的要求,如果强制进行工作也会给他们的权益造成一定的伤害,劳动部门也会加强对雇佣童工的用人单位加强处罚力度,目的也是为了取缔此类行为。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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