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拖欠农民工薪资超过三个月的时间长度,除必须全额补发所欠
工资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其他
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
1.
劳动者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
赔偿金。
此项赔偿金将按照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出百分之一百的基准进行相应计算。
2. 用人单位可能遭遇由劳动行政部门的指令纠正以及行政制裁。
3. 若因拖
欠薪资问题导致农民工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须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以一年计;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情况,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务必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出勤记录等等,以便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