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由于在职期间表现不良而遭到雇主解雇的员工,其薪资应当得到妥善处理并予以发放。依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当雇佣方与
劳动者解除
劳务合同时,对于已经为企业付出劳动辛劳的人员,雇佣方必须对劳动者进行
劳动报酬的偿付。然而,若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渎职行为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等法定过错原因而遭解雇,那么雇佣方则无需向该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雇佣方无缘由地解雇员工,那么他们不仅需要支付员工的
工资,甚至有可能面临支付
经济赔偿金的责任。若雇佣方拒绝支付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通过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以及工资单等,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