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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如果劳动者试用期内尚未签订任何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他/她并不具备立即离职的权利。
然而,在此期间,倘若需要结束与原雇主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至少提前三日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以获取相应的工资结算离职手续的办理。
此外,他们还享有请求对超出一个月但不足一年部分的劳动报酬赐予双倍赔偿的合法权益,以及在必要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的机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最新修订: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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