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等材料。
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工资条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讨薪会更有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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