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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黑龙江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黑龙江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黑龙江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农村居民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城镇居民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2)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

护理费按照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3)受害人定残的

护理费按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计算

护理依赖程度的赔偿系数一般为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

4.交通费

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或鉴定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赴外地治疗的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十级伤残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黑龙江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黑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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