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
合同生效时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你与村里或组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就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对于你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只要你与村里签有承包合同,你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也没有承包合同,那只要村里对你使用、出租相关土地的行为没有异议,也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