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提交工伤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中,包含有以下关键要素: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报流程中的重要文件;
接下来是能证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所提供的证书亦是必需的文件。
一旦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他们将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属以及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