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企业会依据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职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连续缺勤三个工作日以上或者累积达到了十五个工作日以上,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从而给予辞退处理。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旷工行为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故此决定权完全赋予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若因劳动者本人的疏忽大意导致企业方面进行过失性辞退,则无需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