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能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能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能补办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5-12 12:40:07 已帮助159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能补办吗
如若您遗失了购房合同,不必担心,这是可以进行补办处理的。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我们知道在典型的房地产交易流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四份购房合同:
开发商持有两份,房管部门进行备案保存一份,而剩余的一份则由购房者本人保管。
然而,假设购房者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话,他对于所有购房合同的原件都需提交至贷款银行以供备案。
当购房者与开发商完成购房合同签署之后,这份合同便成为了证明其购买房产的重要凭证。
其次,如果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那么在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倘若购房者不慎遗失了合同,只需要将遗失的合同作废,随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所需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大约为五十元人民币左右。
最后,如果购房者在预售登记完成后,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遗失了合同,此时所应采取的措施便是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原合同已作废。
待公告发布满三个月后,购房者可携带报纸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先前签署的那份合同,并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然后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在此期间,购房者还需承担公告发布费用、合同工本费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