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伤残鉴定所需的详细材料,具体如下:
首先,需提交由员工亲自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员工应提供自身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实;
第三,提供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完整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文件;
接着,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则不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书;
然后,至少需两位以上证人进行证言陈述;
最后,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次就诊病历以及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若属于职业病范畴,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此外,如有必要,还可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